词语:远洋捕捞
拼音:yuǎn,yáng,bǔ,lāo,
远洋捕捞”指“远洋捕捞”式执法,是“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代名词,缘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违规执法案件。被特指为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的财产的行为。
此类行为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一地营商环境的污染。必须拿出雷霆手段、依法依规予以清除。任何企业违法违规都要严格执法、追究责任,这是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是执法办案的程序必须公正。
2024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和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必须防范和改正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纷争的行为,同时要完善在检察过程中依法识别并纠正涉及企业的错误判决的机制。2025年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该指引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部分中,特别提到了“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




